河南公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新能源车最高补贴 1.6 万元
IT之家 9 月 11 日消息,IT之家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河南省工信厅、发改委、商务厅等 8 部门于 10 日印发了《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家电以旧换新:
一、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二、补贴范围
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
结合各地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适时增加其他家电品类品种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
购买补贴范围内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给予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汽车置换更新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含当日,下同),按照“每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对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登记上牌非营运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购车价格 6 万元(含,购车发票价,下同)至 10 万元(不含,下同)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7000 元;
购车价格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4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 万元;
购车价格 20 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 1.6 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 1.3 万元。
资金实行总量控制,若提前用完则汽车置换补贴活动结束。鼓励各市县统筹地方资金延续开展汽车置换补贴活动。
二、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申请补贴须为同一人。
(二)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三)转让旧车、购买新车日期均须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分别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开票地均须为河南省内,新车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县市区)。
(四)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省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五)同一辆新乘用车不能同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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