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取消营运车辆、摩托车使用一定年限后强制报废”,商务部回应
IT之家 9 月 12 日消息,据中国政府网今日消息,网民建议“取消营运车辆、摩托车使用一定年限后强制报废”,商务部对此进行了回应。IT之家附内容如下:
来自河北石家庄的网民“郭 * 江”说:
现在汽车制造工艺比以前有很大提升,有些营运车辆即使到了强制报废年限,整体车况依然良好。现在国内实行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强制报废就是浪费资源,人为造成二次污染。建议车辆只要通过安全检测,就可以继续使用。
来自江苏南京的网民“哈哈”说:
摩托车使用 13 年后强制报废,不利于摩托车工业的发展,也降低了消费者对摩托车的消费欲望。建议取消摩托车使用 13 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刺激摩托车企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刺激消费。
商务部回复: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强环境保护,2012 年,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出了包括营运车辆、摩托车等在内的机动车报废管理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汽车和摩托车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改善,对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机动车技术状况、使用强度、安全需要、节能环保、扩大消费等因素,综合社会公众、行业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研究确定机动车报废的科学合理标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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