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作出处罚,罚款 10 万元

2026-01-21 16:06 IT之家 - 汪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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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 月 21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获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IT之家注:“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 10 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 2025 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 2025 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在 2025 年 11 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处以 10 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当前互联网平台企业正在报送 2025 年第四季度相关涉税信息,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若违反规定要求,将面临相关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对其从重处罚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认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出台实施是国家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的重要部署。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予以处罚,其警示教育意义远比罚款金额更为重大,对规范平台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头部平台企业更应该积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带头营造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在自身规范发展的同时,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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