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签署的最新补充协议显示,在2015年1月16日之前,如果双方就继续履行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协商一致、并得到交割所需的内部批准后完成交割。若交割未能于1月16日完成,则徽商银行承诺在1月20日全额退回国美已付款项(连同利息)。
日前,国美电器曾发公告称,交易未能如期完成,为了顺利推进认购事项的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徽商银行于2015年1月1日签订第二项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二),徽商银行承诺继续尽快取得中国证监会对认购事项项下的批准,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及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同意按照原协议的约定继续友好协商。
虽然已经临近两者规定的时间期限,但是目前两者仍然没有传出合作成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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