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代表律师罗伯特·凡·内斯特(Robert Van Nest)在周二承认,谷歌高管曾经确实与Sun就合作开发Android有过一次谈判。
“当这些谈判告吹后,谷歌工程师在没有获得Sun公司技术帮助的情况下,通过自己创建了Android系统。”凡·内斯特表示。
周一,甲骨文代表律师迈克尔·雅各布斯(Michael Jacobs)表示,谷歌利用受版权保护的Java“蓝图”来驾驭数百万计的Java开发者,使他们为Android开发应用。然而,谷歌从来都没有获得过正式的Java授权。
“你不能因为拥有一个美好的商业模式,就随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雅各布斯表示。
甲骨文与谷歌之间的专利纠纷案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方地区地方法院审理,备案号为10-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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