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标并未透露过多的细节,只是描述了商标适用的产品大类,专利申请材料称该商标将适用于“头盔形状的可穿戴通信机器和工具”、“头盔形状的可穿戴计算机”,以及MP3播放器、便携式计算机或数码相机等“电子音频和视频设备”。
该商标也并未披露Ahead规格或图片,因此关于该产品的信息目前还比较少。一种猜测是三星可能会推出类似谷歌智能眼镜的产品,IT之家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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