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刘翔再度给极路由的运营方北京极科技有限公司发去律师函。原因是极路由官微在刘翔宣布退役当天,发出了一幅使用刘翔照片做背景的宣传海报,并打上了极路由的品牌Logo。
刘翔代理律师认为极路由方面擅自加工、使用刘翔的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旨在宣传其电子产品,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刘翔系该公司代言人或与该公司存在某种合作关系,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刘翔代理律师要求极路由方面立即断开涉嫌侵犯刘翔肖像权的所有网络链接,并以刘翔认可的方式诚挚道歉,澄清事实,同时依法赔偿刘翔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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