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CNET报道,众所周知,美国总统拥有赦免权,那么奥巴马是否会赦免爱德华-斯诺登?对这个问题,奥巴马的回答是“对于一个没有出庭受审的人,谈何赦免?”他强调,斯诺登必须返回美国接受审判。
奥巴马在接受德国明镜周刊(Der Spiegel)和德国公共广播联盟(ARD)这两家新闻机构的采访时发表了以上言论。
斯诺登是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前承包商雇员,他因把政府机密泄漏给记者而被控违反《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他披露了不少关于美国政府对国内外展开广泛监督的信息。目前他居住在俄罗斯。
美国总统拥有赦免权,总统可在罪犯未被起诉或未接受审判时赦免他。斯诺登表示,他知道自己不会得到公正的审判,因为根据《反间谍法》,他披露美国政府监督行径的理由是无法被接受的。奥巴马政府表示,如果斯诺登返回美国,他将从该法律中受益,接受法定诉讼程序。
在这次采访中,奥巴马称,斯诺登在他揭露的文件中提出了一些合理的问题。但他批评了斯诺登未诉诸于政府官方渠道、用自己的方法披露信息的做法。
奥巴马说:“如果每个人都采取这种什么问题都自行解决的方法,那么人们就很难拥有一个有组织的政府或国家安全系统。”
斯诺登代表在赦免斯诺登的网站上通过一篇文章回应了奥巴马的言论,并提出历史上总统赦免未经审判者的例子,例如,福特总统在未起诉的情况下无条件赦免尼克松总统。
斯诺登代表表示,“奥巴马总统肯定知道这件事。今年早些时候他本人在伊朗核交易的框架内赦免了三名伊朗裔美国人。这三人在被赦免时虽已被起诉但并未经受审判。斯诺登也是如此,虽被起诉但未审判。”
奥巴马认为斯诺登应走官方渠道,对此代表们持相反意见。
他们写道,“斯诺登的披露并非出于对国家安全局分析师的不满,而是对最高政府机构批准的大规模监视项目的不满。斯诺登若走官方渠道,还能引发什么变化?纯粹是幻想,更不用说目前我们都从中受益的历史性变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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