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其制作的节目中大量抄袭和使用《葫芦兄弟》的剧情、角色形象、音乐、片段等,并以《葫芦兄弟》为卖点和涉案节目主要剧情内容宣传其综艺节目,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涉案节目,帮助浙江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故根据《著作权法》、《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200万元并就上述侵权行为在《人民法院报》上消除影响。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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