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次品牌授权终止的纠纷源于海信和夏普之间的一个品牌授权协议。数年前,夏普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夏普将一个工厂连同在北美地区5年的夏普品牌电视销售权打包出售给海信。
夏普认为,海信降低了产品的质量标准,所卖出的夏普牌电视是次等标准的。为此,富士康控股的夏普在4月份提出要终止商标授权协议。由此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夏普认为这个就是“禁言令”。夏普代理律师表示,这种案件“闻所未闻”,不仅违背宪法精神,也不符合自由市场经济的要求。尽管仲裁中心对于双方的要求是一样的,但夏普仍然在美国法院起诉该“禁言令”在美国无效,也是不可实施的。
到目前为止,海信尚未就此案做出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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