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自ofo共享单车官网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检方介绍,被告人程某某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门阻止ofo共享单车驶出校园,与被害人马先生发生了口角,双方发生争执开始互殴,厮打过程中马先生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头部、左肩多处软组织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
检方认为,应当追究被告人程某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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