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承运人或者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不得以默认选择方式为旅客做出购买付费服务的选择。此项规定主要针对此前互联网售票中出现的“搭售”等不规范行为。
另外,《规定》中还明确了航班超售时的消费者权益,规定了超售时的处置原则、告知解释义务、补偿和退票原则、服务保障措施等,确保在承运人开展超售业务时可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中包括:
第四十七条 因超售导致旅客自愿放弃行程或被拒绝登机,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签转或者退票的,承运人应当按照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或者非自愿退票办理。
第四十八条 因超售导致旅客在登机口自愿放弃行程或被拒绝登机,承运人应当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离站时间与旅客原购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间隔在2小时以上,承运人应当为旅客提供免费餐食。
为旅客安排的后续航班离站时间与旅客原购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离站时间间隔在6小时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运人应当提供免费住宿。
《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原文: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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