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海鹰诉称,其系知名词曲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曾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音乐奖,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电影音乐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其创作过一系列知名音乐作品,《我不想说》、《弯弯的月亮》、《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梦江南》、《梅花雪》、《山间回响》、《我宁愿就这样一直等你》、《就恋这把土》、《选择你的爱》、《爱如空气》、《晨露》、《从何说起》等13首歌曲的词、曲均为其本人创作。经调查发现,酷我运营的“酷我音乐”、“酷我K歌”未经许可提供该13部作品的词、曲在线传播,以及这些作品有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
目前,此13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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