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公司”)未经协会的许可、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遂在其经营管理的App(移动客户端)“小米音乐”上海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向公众广泛传播。协会多次联系该公司洽商海量音乐合法使用问题,以期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对方一直推诿拒绝。无奈,协会遂选取部分侵权歌曲在北京地区法院同时起诉。两个案件涉诉的歌曲均为10首,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索赔总额各为人民币320000余元。
协会称,小米公司长期违反《著作权法》侵权使用音乐著作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音乐著作权人的强烈不满,协会本次通过选择涉案典型歌曲诉讼的方式来揭示小米音乐存在的侵权问题,目的并非仅仅为了个别歌曲获得经济赔偿,而是希望凭借本次诉讼促使小米公司自觉守法经营,并通过国家倡导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法律制度来整体解决其面临的海量音乐作品著作权的合法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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