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的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
据悉,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由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起草、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1999年5月28日发布,同年的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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