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消息,上海凤凰(600679.SH)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原告)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峡大通、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凤凰称,2017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6815.11万元。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上海凤凰子公司凤凰自行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6815.11万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20.00万元(暂计);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公开资料,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成立,为OFO共享单车运营方,其法定代表人是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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