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家KTV运营公司总经理高星(化名)表示,他们之前其实已经通过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机构,与音集协签署了著作权许可协议。其所在公司多年来始终按照“一个歌房约10块钱/天”的收费标准与音集协签署协议。协议每年一签,目前尚未到期。
高星还表示,与音集协签署的协议中并未公布过具体的曲库,“音集协从来没有明确公布过自己有多少首歌曲,我们都是签约授权之后随便使用,使用中如果被权利人诉讼,需要音集协承担责任。”高星强烈呼吁,希望音集协将曲库透明化。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是受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委托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代收卡拉OK版权使用费机构,并开展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天合文化集团旗下有广州天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遍布全国的数十家子公司。
就在音集协要求KTV下架6000多首歌曲之后的第四天,11月5日,音集协同时发布了一份公告,宣布解除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十年之久的合作关系,并终止天合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代收费资格。音集协称,天合集团在许可费收取业务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约行为。天合集团则表示不服并已反诉音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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