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来自Bukit Mertajam的男子声称,他遭受了11000马来西亚令吉(约合人民币18324元)的损失。但是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他每年都有提交类似的报告,说自己丢了iPhone等产品,最早的一次可以追溯到2013年。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是他诈骗保险公司、赚取赔偿的一种手段。男子会用骗来的保险金,买新的iPhone。
最后,他向警方坦诚,他以5000令吉的价格在网上卖掉了他的iPhone;他声称遭抢走的MacBook Pro被警方从他亲戚家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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