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虎牙直播发布江海涛违约声明,称江海涛于2016年和虎牙签署了独家合作协议,在未与虎牙直播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并在其他平台进行了直播,构成单方面违约。
2018年11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确认江海涛需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40余万元。
因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首页声明》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以下处罚与限制: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以下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首页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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