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重点网络影视剧以外的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备案工作仍按原有程序和管理要求执行。
节目规划信息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后,会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备案系统对全国各省(区、市)取得规划备案号的拟制作节目信息自动汇总成表,总局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经过一系列的过程,重点网络影视剧可取得上线备案号,并进行公示。取得上线备案号的重点网络剧等,可以在各视听节目网站(客户端)首页播放、推广,或者用于视听节目网站招商推广、会员推荐、上线推荐、节目推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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