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商河县公安局的案情通报,2018年11月,袁某某报案称:自2016年以来,其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被他人盗用,导致资金损失共计40余万元。袁某某还提供了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决定立案调查。民警先后到各银行和相关网络公司调取证据,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并证实每次操作均为袁某某本人所为,袁某某有重大诈骗嫌疑。
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供述了其以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的方式,想利用“账户安全险”的相关理赔政策诈骗保险金的事实。
商河县公安局姜学星警官表示:报假案、谎称账户被盗来骗取赔付均是违法行为,“君子爱财,理当取之有道,任何妄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窃取不义之财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骗保是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支付宝方面表示,安全是支付宝的生命线。通过不断优化风控技术,并引入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支付宝的智能实时风控系统已将交易资损率低至5/100000000(千万分之五),被盗是极低概率事件。即便遭遇被盗,也会进行全额赔付。
但总有一些存侥幸心理的人,会谎称账户被盗,去报案后试图骗取赔付。支付宝高级安全专家张博表示“支付宝的风控系统会通过多个维度,来识别一笔交易是否为本人操作。如果谎称账户被盗,也能很容易识破”。
据《法制日报》统计,近年来已有多起谎称支付宝被盗的案件,有些甚至还在社交平台上发文。但被警方识破后,这些人都接受到了法律制裁,或被退赔损失、或被行政拘留,有的还会遭遇牢狱之灾。
据律师表示,利用购买支付宝的账户安全险来骗保,属于我国刑法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这种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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