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一周前就说了996,在一些企业大佬公开表态之后,一些人呼吁我做一个跟进评论。
我觉得马云和刘强东说的是他们自己的真实感受。每一个创业者肯定都有过比996更严酷的拼搏甚至挣扎,公司九死一生,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拿生命拼出来的。他们信奉这样的极限奋斗,事业成功强化了他们的这种人生观,而且客观说,中国这样往前奔的大社会需要有一些他们这样的人,以及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这种敢打敢拼、敢把身体也赌上去的精神。
不过996不能够成为职场的普遍号召,甚至在公司内部、尤其是成熟的大公司内部也不应成为管理层大力推动价值取向。一个大公司的竞争力如果建立在员工们普遍的996工作制基础上,是不应该的,有违《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当然有一些骨干在特殊时期和面临特殊任务时形成高强度的加班是应该的的,很可能也是必要的,但这种要求不能面向整个团队,它也不能作为公司市场活力的主要源泉。
公司负责人、高管怎么高强度工作都可以,因为他们有真实的选择权,他们可以出于兴趣和强烈的事业感超时工作。但是员工处在不同位置,公司不应要求他们献给公司与负责人同等的忠诚和付出,因为他们同公司利益连结的紧密程度和得到的报酬,与负责人及高管都不同。如果公司要求他们那样做,我认为既不公平,也不切实际。
我个人认为,舆论场这一轮对996的批评有其积极意义,这也是中国人均GDP达到一万美元左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理解和追求。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其实包括工作效率的提升,以更加文明、人性的劳动时间安排。我相信很多大公司将会面临优秀员工对长期加班意愿减退的现实压力,全凭“弟兄们”一起玩命工作、支撑公司锐气的时代文化实际上已在动摇。
我想,中国正处在将富未富、将强未强的历史过渡时期,整个国家和我们社会里的一些优秀集团都还面临着很多硬仗要打。中国还远没有到可以与发达国家进行福利攀比的时候,但是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质量已经是国家前进的重要内涵之一。这个时候对996现象的关注绝对是一种进步,但这一讨论不能绝对化、上纲上线,它有一部分要依靠《劳动法》强制规范,还有一部分要靠市场来调节,尤其是这个问题在中国优秀的互联网企业里最显突出的时候。
人们休息的权利意识在不断觉醒,这种压力和《劳动法》的双重作用会带来一些改变的。哪家公司能够在顺应这一动向和保持公司锐气之间形成更好的平衡,我相信它的竞争力将有更牢固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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