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嫌疑人芦某某、肖某等人本有正当职业,但为了“赚快钱”,合谋实施电信诈骗。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短短数月间,作案10余起,累计诈骗所得10余万元。
据胡场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芦某某等人把拥有互联网关键词域名的人作为诈骗对象,因为他们觉得“这种人都有钱,被骗点钱一般都会自认倒霉,不会报警”。通过分工合作,由芦某某冒充“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介绍受害人将域名卖给肖某扮演的“客户”,再以“公证费”、“绑卡费”等名义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得手之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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