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闪信”,属于短信业务的一种。闪信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在发生紧急情况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前,由移动运营商推送给用户进行预警,因此具有强制性和即时性等特点。闪信在2G时代就有,现在只是叫法不同。
闪信的主要特点
无法通过软件、手机终端设置等方式拦截;
不依赖任何数据网络,只要能打电话的地方就可以接收信息;
弹屏显示:无论是在发微信、打电话还是玩游戏,信息都会实时弹屏显示。在屏幕上直接阅读,不需要点击任何东西;
不留痕迹:出现的时候没有征兆,消失后在手机里也找不到任何痕迹。
闪信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如今却被开发成骚扰用户的方式,而且由于“阅后即焚”,用户找不到骚扰证据,无法有效投诉,让人不胜烦恼。而经营者表示,经营闪信业务的经营者都表示其业务是合法的,是与运营商有合同的合法业务。
运营商则表示,不了解该项业务功能,也无法提供屏蔽方式。或者认为该功能是用户处在被叫状态时显示在用户手机屏幕上的推广信息,而并非“闪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收方式。显然,营销类闪信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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