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认为,此次盗号是网易公司游戏漏洞所致,拒绝支付赎金,并将网易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网易公司恢复游戏道具。该院于2019年4月17日对本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李华的诉讼请求。
李华诉称,2018年10月10日,网易公司因游戏漏洞,导致其游戏账号被他人绑定密保,在异地登陆并被盗游戏装备。后网易公司找回被盗游戏装备,但要求李华支付价值2000多元的游戏币赎回装备。李华请求法院判令:网易公司恢复游戏道具武器“湛卢”、召唤兽“画魂”和召唤兽“吸血鬼”。
网易公司称,李华作为《梦幻西游》玩家,与网易公司签订《网易邮箱账号服务条款》《<梦幻西游>电脑版服务条款》《玩家守则》等系列网络服务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在系列网络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用户需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网易公司处理,如用户未尽妥善保管和及时通知义务造成损害,用户负全部责任,网易公司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上述条款,网易公司采用标红、加粗、下划线的特殊标识,多次提醒用户注意,尽到重点提示义务,系列条款合法有效。依照合同约定,李华未尽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安全信息和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存有严重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网易公司在接到李华通知后,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已经尽到合同义务,对涉案损失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责任。
综上,李华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网易公司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应向李华直接返还涉案网络游戏装备及道具。
该院认为,网易公司在客户端设置前述网络服务合同时,合同涉及的条款、守则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李华对此表示认可,故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双方各自主张的盗号原因,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故对两方当事人主张的盗号原因,该院均不予采信。
结合网易公司的相关条款、守则来审查网易公司的行为,法院认为,盗号者能通过李华的账号密码登录账户,并能知悉李华手机号收取验证码,进而绑定“将军令”。并无证据能够证明此情况是网易公司存在漏洞所致。在绑定“将军令”的过程中,网易公司向李华发送了验证码短信,并在绑定新“将军令”后发送了信息,可以认定网易公司及时通知李华其账号存在异常情况。可以认定网易公司采取了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安全。
除此之外,从李华首次告知网易公司其账号和物品被盗后,到网易公司查证并帮李华追回涉案的网络游戏道具,时间不足10小时,可以认定网易公司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
根据盗号者的盗号过程可知,盗号者知晓李华两个账号和密码。因账号的密码由李华保管,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推定李华账号被盗系其未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所致,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第三方玩家购买的涉案网络游戏道具,网易公司收回该道具后,须返还第三方玩家为购买该道具而支付的合理对价,故网易公司要求李华支付与游戏道具交易时数额相同的游戏币,具有合同依据。
综上,法院认为网易公司在履行网络服务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行为,李华要求网易公司直接返还涉案网络游戏道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故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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