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0,约1.5亿。在刚刚列入“被执行人”几天后,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又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根据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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