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指出,昨日仍可在该网站上查到该条限制消费令。12月24日,北京二中院表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珺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北京二中院和解解决。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限制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12月24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表示,王思聪在该院的三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均已撤回,该院对其发布的三条限制消费令也已撤销。
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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