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26日下午,“李国庆伙同5人抢公章”引发舆论热议。据多家媒体报道,当当网回应称,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公司已经报警。
今日李国庆携5人来到当当总部,拿走公司公章,还在公司贴了一份“告当当全体员工书”(后文简称《告知书》)称:李国庆将全面接管公司,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随后当当网发声回应称,当当网以及关联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失控期间,任何人使用该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任何书面文件,公司将不予承认。公章、财务章、财务部门章即日作废。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从法律角度可以分析一下李国庆的策略是什么、此举是否合法、最终能否“夺权成功”。
根据李国庆的《告当当员工书》,李国庆作为股东先召集临时股东会,做出成立董事会的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人员除了俞渝之外,还有李国庆及其他三人。然后李国庆召集董事会,董事会做出选任李国庆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决议。李国庆根据董事会决议控制公司公章及财务章,进而实现对公司的全面控制。
赵占领律师认为,李国庆的这一“夺权”过程的关键在于,李国庆召开临时股东会时如何表决,其表决权比例到底多少。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李国庆持股27.51%,俞渝持股64.2%。如果从该持股比例而言,如果俞渝不同意,没有办法做出成立董事会的股东会决议。但是,李国庆认为他和俞渝所持股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李实际应持有的股权比例是45.85%,李再联合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过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会的决议。
李国庆最终能否“夺权”成功,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复杂问题。虽然李国庆与俞渝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司,根据婚姻法,两人的股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就公司事务的管理方面,如表决权,因不属于财产范围,应由公司法调整。
赵占领律师认为,在两人的离婚诉讼未结案之前,两人应以各自名义分别独立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利。这份股东会决议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019年十月,李国庆在微博表示正式向俞渝提出离婚。11月29日,李国庆和俞渝离婚案在北京正式开庭。李国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人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最大的诉求是离婚和平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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