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了解到,去年9月,LG就三星电子的一则电视广告向韩国企业监管机构提起诉讼,指控其QLED品牌具有“夸大性、误导性”。LG表示,三星的QLED电视不过是加了QD背光板的液晶电视而已,并不是使用量子点发光二极管的“真QLED”显示器。LG进一步强调,三星在2015年和2016年将其高级电视产品系列称为“SUHD”(超超高清),在2017年又将其品牌更改为“QLED”,听起来与LG的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相似。
LG认为,应该对三星的“夸张,误导性”广告采取“必要措施”,从而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此,三星表示“毫无根据”,并于去年10月就LG发布的OLED电视广告提起诉讼,称其违反了《公平标签和广告法》和《公平贸易法》,对其 QLED 电视和 8K 电视技术进行毫无根据的“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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