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 3 万元提高至 10 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 38 种增至 45 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 8000 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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