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IT之家了解到,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出对其判令惩罚性赔偿,法院予以支持。根据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高低、被告某通公司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酌定赔偿基数可能偏低的情形,法院按照上述确定的获利金额的三倍确定被告某通公司的赔偿数额,即 103.5 万元。
另查明,被告某讯公司销售 vivi 手机的交易金额已达 95 万余元,法院综合考虑,酌情确定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0 万元。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