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化广告推荐以获取消费者大量信息为前提。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消费者有权利拒绝个性化广告推荐。但测试发现,仅有 14.5% 的 App 可以找到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
报告指出,个性化广告推荐 “不可选择”问题突出。测试发现,微信 App 个性化广告推荐关闭入口极其隐蔽,关闭流程设置繁琐,还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消费者永久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权利,消费者仅能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关闭且仍旧会看到广告。
报告还称,经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团队检索和分析,发现 App 广告内容杂乱。如微信在朋友圈推送的广告中就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隐匿广告(销售)主体等诸多问题。
此外,微信 App 关于个性化服务设置条款还标明 “个性化广告推荐技术不会使用用户聊天内容”,那是否意味着用户在微信里除了 “聊天”之外的内容都可能被微信收集和使用?
IT之家了解到,《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