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公司认为,“饿了吗”公司的名字具有攀附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容易使大众混淆二者,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变更企业名称,同时索赔5万元。饿了吗公司辩称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而且“吗”与“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法院经审理认为,饿了吗公司注册行为具有明显的攀附他人知名商标的意图,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处饿了吗立即更企业名称。
IT之家了解到,判决书显示,饿了吗应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 “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赔偿饿了么 1 万元。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