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拟议法案的修正案,澳大利亚政府将考虑谷歌和 Facebook 等数字平台已经与当地新闻媒体企业达成的商业协议,然后再决定该准则是否适用于这些科技巨头。
澳大利亚政府还将在最终决定之前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些数字平台。此外,整改还将包括两个月的调解期,允许数字平台和出版商在最后诉诸仲裁之前进行协商谈判。
政府表示,这一修正案有望为数字平台和新闻机构提供 “进一步明确”的信息,说明该协议将如何实施。
澳大利亚希望数字平台向当地媒体和出版商付费,以便将其内容链接到新闻推送或搜索结果中。
专家表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商业协议,政府指定的仲裁员可以通过对任何一方(数字平台或出版商)进行有利的裁决来决定最终价格,没有达成中间协议的余地。
此前,仲裁条款一直是 Facebook 反对的主要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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