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7 月 8 日消息 近日,阿里巴巴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京东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相关二审行政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查明一审中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及数字组合“双 11”组成,难以起到商标的识别性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京东公司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法律适用正确。
IT之家获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裁判结果为驳回阿里巴巴公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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