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消息,vivo 今天下午发布全员信,正式发布反职场性骚扰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含实习生、应聘流程中人员,第三方人员(外包、派遣、供应商、经销商)。条例明确表示性骚扰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公司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
适用场景:发生在公司职场内的性骚扰;公司人员对非本公司人员的性骚扰;公司人员遭受非本公司人员性骚扰,公司将支持员工积极维权,提供心理陪护、法律咨询、取证协助等帮助。
同时成立反性骚扰工作组,依照隐私保护、公平严谨、及时处理、程序透明四个原则进行处理。接到投诉后,公司将在 12 小时内组成投诉处理工作组,严格将信息控制在最小必要范围内,保护双方当事人隐私。安排同性别人员接待调查,照顾当事人感受。工作组与当事人沟通,表明公司态度,阐明处理程序。
调查过程,公正透明:工作组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密切联系,频率不得低于两天一次,同步调查进展。
结果认定,严谨细致: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他性质案件,工作组需在收到投诉后 14 天内,以书面材料向涉事双方交代调查结果、处理方案及原因。情节特别复杂的,可视情况合理延长处理时间。案件文档留存 5 年备查。
如对调查结果及处理方案不满,双方均有申诉的权利,工作组应再次进行调查,并在收到申诉后 7 天内出具结果。
处罚方式分为涉嫌违法、情节较重、情节轻微三档,其中证据明确、事实清楚,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的,在征询投诉人意见后,公司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情节较重的,考虑具体情节、损害后果、影响范围、投诉人意愿等,作出:辞退、记大过、通报批评(不公开案情)、留厂察看等处罚。同时,可选用如下惩戒措施:进入招聘黑名单、解除管理职务、调岗降级、扣减年终奖、取消一定时间内的晋升或调薪资格、取消外部奖项申报、取消公司各类奖励(已发放的需追回)、取消各类公司福利等。
条例要求,当上级主管发现性骚扰行为时,应积极进行阻止。推诿包庇或处理不力的,需承担连带责任。工作组视情节轻重采取措施,如: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管理职务、调岗降级、冻结晋升及调薪资格 12 个月、通报批评(不公开案情)、限期团队内检讨等措施。
性骚扰表现形式多样,为营造和谐健康的职场环境,公司提出如下禁止行为清单,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
1、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包括违背他人意愿的强行拥抱、亲吻,触碰等。
2、强迫陪酒、其他场合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蓄意劝酒。
3、团建、培训时采用大尺度、有强烈性暗示的破冰游戏。
4、在职场内、公共场所发表涉黄言论、讲色情笑话,或故意讨论、询问性生活或经历。
5、通过社交软件、电话、短信发送色情文字、图片或表达性暗示。
6、借用招聘、晋升、工作机会、奖金分配等作为胁迫,提出性暗示或其他不正当要求。
7、对路过的女性吹口哨或长时间注视他人身体的敏感部位。
8、为他人的性骚扰行为提供包庇、伪证及其他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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