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2 月 22 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提供价格合理商品、服务,百家汽车销售企业签署承诺书。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制定了《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和《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收费项目示范表》,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以及百余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作为本市首批签署《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
IT之家注意到,《指南》要求汽车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两个区分”。
区分汽车产品价格行为和销售服务价格行为,分类规范明码标价。特别是针对媒体曾广泛关注的“形形色色”的服务收费,本次推广使用的《示范表》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收费性质,进行了对应性明确和示范性统一。
区分代收代缴费用和代办服务收费。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严格按实结算”,并“提供代缴凭证”。代办服务收费应当由消费者自行选择项目,具体收费标准以经营者明码标价为准。属于基本销售服务之外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以合同约定。
代办服务收费做到“四个不得”,平台经营者做到异常价格预警。
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
不得将同一服务内容标示在不同的服务项目中进行重复收费;
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进行收费;
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支付加急费、购买金融贷款服务、购买保险或其他代办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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