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4 月 29 日消息,据《内蒙古日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于 28 日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IT之家整理如下: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自治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在当地登记上牌,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请 12000 元 / 辆补贴;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 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可申请 9000 元 / 辆补贴。
补贴申领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进行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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