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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能网联汽车运营主体在国内外测试时间不少于两年,测试里程不少于 100 万公里

2024-11-22 17:04IT之家(清源)10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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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1 月 22 日消息,IT之家从广州市工信局获悉,广州市促进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印发《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第二版)》。

《方案》提到,准入主体需在国内外测试时间不少于 24 个月且测试里程不少于 100 万公里;在广州市已划定的测试区内三级测试路段合计完成自动驾驶里程不少于 10 万公里测试,且未发生主动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态。具备整车生产制造资质和研发能力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运营主体应当同时符合拟开展示范运营行业的行业准入要求,取得相关行业经营许可或已经在广州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申请开展道路运输(公共交通)示范运营的,需获得市或区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申请其他示范运营的,由市专项工作组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审核。

应用示范运营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以下四种条件之一:

2.安装车辆行驶数据记录设备、车载视频设备、车辆位置设备和车联网设备等车载设备,全程连续记录和存储车辆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视频等数据,并将相关数据接入且存储在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监控平台。

3.车辆内设备具备电子围栏、安全行车识别、与交通设施以及其他车辆通信等功能。

4.购买不少于 500 万元 / 台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不少于 500 万元的承运人责任保险。

5.车辆所使用的地图需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图审核并取得审图号。

此外,应用示范运营区域须建立迅速报告、事故技术评估、先行赔付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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