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景区方面向媒体展示了一系列与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的合同与邮件证据,表明合同上清楚规定需在影片中加上字幕“中国·武隆”的地标。他表示,由于片方没有按照约定在影片中添加“中国·武隆”标注,令观众误以为天坑在香港,给武隆旅游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经过6天的协商,《变形金刚4》协拍方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也没有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武隆景区遂决定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武隆的合法权益。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