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对方是骗子仍支付宝转账2000元:果然是骗子
IT之家1月4日消息 IT之家友情提示,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的,如果有,那也是骗局,不要抱着侥幸的心里去尝试,因为这正是骗子想要的结果。近日泰州靖江的小刘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据现代快报消息,近日,泰州靖江的小刘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因弄丢小刘的快递要给小刘赔偿50元。随后给了小刘一个二维码,支付宝扫码即可领钱。小刘照做但并没收到钱。当被要求转账6000元到指定银行卡时才能完成理赔时,小刘怀疑对方是骗子,但还是忍不住发了2000元试试,结果证实对方果然是骗子。
随后小刘报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IT之家注解: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尽管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更何况很多骗子的手段并不见得很高明,受骗的主要原因还是出于受害人本身。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