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奔袭加跑路,长租公寓跑成了新的P2P

2020-09-12 08:36新浪科技 - 白风 大头

长租公寓又因丑闻上热搜了。这次并非因为 “甲醛”或者 “涨价”,也不是因为和房东、租户的纠纷,而是直接 “跑路”了。

这些长租公寓 “关门大吉”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成都巢客遇家、连合之家、杭州海玛等多家长租公寓纷纷跑路。涉及房源及租住双方则遍布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地。

在跑路之前,这些长租公寓品牌往往支付给房主一个月的高价租金,而向租客收取 “押一付三”、“半年”乃至 “一年”租金。钱到手后,这些长租公寓便溜之大吉、大门紧闭。

深圳一巢客系长租公寓人去楼空 图源:第一财经

据央视报道,仅成都巢客遇家爆雷事件就牵涉了上海、杭州等地,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到了数十亿元。新浪科技查询发现,该长租公寓仅在今年 8 月就两度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图源:天眼查

而除了巢客,爆雷的长租公寓,基本都频繁地发生工商变更或经营异常。

据天眼查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有 22% 的长租公寓相关企业存在过经营异常,近 5% 的相关企业曾受到过行政处罚或有过严重违法行为。

平台跑路 租客房主面面相觑

经历了几年前 P2P 爆雷事件,企业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但人们大概没想到,长租公寓会成为下一个类似的庞氏骗局

长租公寓跑路直接使租客和房主双方蒙受损失。

新浪科技了解到,由于多数跑路长租公寓品牌与租客签订合约为长期合约,租客一次性支付数月乃至一年租金。因此,平台方跑路,租客损失可能高达万元。而且在临近跑路时,平台方多以 “延迟支付”为由,拖延向房主支付租金,或干脆直接消失,也侵害了房主利益。

由于租客与房主双方签订合约对象均为 “平台”,双方并无直接协议,平台跑路,双方维权难度骤增

在成都工作的王雨对新浪科技表示:“我去年 12 月 22 日在成都金牛区二环路某单元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每月 900 元。今年 8 月 20 日,房东说没有收到巢客的房租,要求我们搬家。现在(巢客)已跑路,联系不上。”

无独有偶,杭州的陈勇今年 4 月与巢客杭州分公司签订 1 年租房合约,共支付 13 个月即 26650 元。刚住 4 个月,房主要求收回房子,说巢客没向房主支付房租。陈勇尝试联系巢客无果。

新浪科技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涉及巢客的投诉有 1600 余条。其中,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例,也有不少房主的投诉。

杭州一房主张明在黑猫投诉上投诉称,自己将房子租给巢客,约定每月 14 日打款(3000 元),合同截至 2022 年 5 月。但在今年 8 月,巢客客服多次以延迟打款为由,拖延打款。

受访者供图

时至今日,张明也未曾收到巢客拖欠的房租。

在与新浪科技的交流中,张明透露,自己以 3000 元 / 月价格租给巢客,巢客则以 2000 元 / 月价格租给租客,一次性收取 12 个月 + 1 个月租金,共计 26000 元。

“今年 7 月之后,巢客就没给租金了,”张明说。

新浪科技发现,成都、武汉等地多位房主都遇到了类似情况,且时间集中在今年 7、8 月。平台客服所说 “晚些打款”,实则无限接近于 “不打款”。

平台方跑路,租客无处维权,多数房东也选择拒绝继续向租客出租。双方陷入两难境地。

除了巢客,友客、连合之家等长租公寓品牌也频遭投诉,投诉内容与巢客公寓相似均出现了跑路行为,还有些长租公寓存在诱导租客通过 “租金贷”租房的现象。

律师:平台中介服务可视为商品 跑路涉嫌诈骗

知名律师、法律博主雷家茂对新浪科技表示,从《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角度而言,长租公寓跑路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该法的第五十五条。即,对于普通的租赁关系中,租客是否为消费者是存在争议的,但是在有中介介入的租赁关系中,中介提供向租客服务,租客向中介支付中介费、服务费,该服务应当可视为商品,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有利于租客权利保护。

雷家茂律师认为,由于跑路后未继续向房主支付租金,房主有权拒绝租客继续租赁,且平台这种卷款跑路行为,可以视为以实际行动不履行合同,也可以视为是一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因此并不影响房东再跟其他中介或者是租客签订合同。

“该类事件,中介公司两头吃,既骗了房东,也骗了租客,然后卷款跑路,已经涉嫌诈骗类犯罪,即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雷家茂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可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

此外,有法律人士认为,由于长租公寓与房主、租客之间采取的是 “背对背”模式,即房主、租客都与平台签约、双方之间并未签约,因此维权对象都是跑路的平台方。鉴于此,在联系不到平台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较为可取。

结语

长租公寓大规模爆雷也引起了多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8 月 24 日,成都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建议租户谨慎选择合作企业、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防范 “租金贷”风险、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9 月 1 日,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同日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与《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建议租户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租金过低、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防范 “租金贷”风险等。

但提示远远是不够的,一方面租客与房主在出租房屋时要仔细审核平台方资质,避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更好地约束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减少跑路行为的发生。在出现问题时,也能快速行动,依法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

更为重要的是,办企业要讲究诚信,即便是遭遇困境,也应当寻求正规途径解决,毕竟你手里握着的每一分钱,都是来自用户的信任。

在飞速增长的同时,希望长租公寓不会成为下一个 “P2P”。

(应受访者要求,王雨、陈勇、张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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