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谈 “流氓协议”:把它说出来很有必要,免得他们再去害别人

2021-04-17 13:10凤凰科技 - -

4 月 17 日消息,近日,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在社交平台谈及“逼迫其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流氓协议”,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昨日,有律师在社交平台发文分析罗永浩此前所说的流氓协议,流氓在哪里。今日,罗永浩转发律师微博表示,回购协议和创业者本人回购都能忍,本质上是愿打愿挨的事。要求签订回购协议的时间点就是彻头彻尾的耍流氓了(当然如果最终败诉,也不会赖掉),把它说出来还是很有必要的,免得他们再去害别人。

▲罗永浩微博截图

针对此“流氓协议”,广强所曾杰律师发长文科普,“首先,就是这种所谓的回购协议,本质上是把股权投资关系变成了债权投资,既想高收益,又想低风险,两头都赚。

第二个所谓的争议点,就是要求创始人个人签署这类回购协议,模糊了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责任分界。

第三,最引发争议的地方,就是要求签订回购协议的时间点,如果双方要打官司,关键争议点可能在这。民事诉讼中,有一个类合同,叫做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合同。在公司危困状态下,要求创始人本人签订这类明股实债的协议,本身就是一种有失公平和乘人之危?可能这是这个案件或者事件的关键争议点。”

以下是曾杰律师回应全文:

曾律师发文

此前,罗永浩曾表示,“在后续还款时,其会公布该机构的名称,也公布这个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 (引用网络媒体已发表的新闻图片),提醒后来的创业者注意躲开这种手段流氓的恶劣投资者。而从优先级上,这笔钱一定会在所有其他债务全部还清之后最后支付。”

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IT之家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文章价值:
人打分
有价值还可以无价值
置顶评论
    热门评论
      文章发布时间太久,仅显示热门评论
      全部评论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
        取消发送
        软媒旗下人气应用

        如点击保存海报无效,请长按图片进行保存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