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放宽车牌申请条件,目前个人摇号中签率约为 0.24%
IT之家 12 月 18 日消息,据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将适当放宽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并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现行调控政策中常规增量指标额度和配置方式保留不变的基础上,拟新增专项增量指标。
常规增量指标以 1 个自然年(IT之家注:12 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 8 万个,额度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配置额度限制。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 4 万个,个人指标占 88%,单位指标占 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的方式一次性配置。指标配置的数量、时间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申请专项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按申请人累计参与普通小汽车摇号次数确定阶梯数,阶梯数计算方式如下:
累计参加摇号 1 至 24 次未中签的,为第 1 个阶梯;
累计参加摇号 25 至 48 次未中签的,为第 2 个阶梯;
累计参加摇号 49 至 72 次未中签的,为第 3 个阶梯;
累计参加摇号 73 至 96 次未中签的,为第 4 个阶梯;
累计参加摇号 97 至 120 次未中签的,为第 5 个阶梯,以此类推。
申请人每上升一个阶梯,在摇号中增加一个摇号编码。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新增专项增量指标,采用阶梯摇号方式配置,可以增加所有参与小汽车指标摇号申请人的中签机会,而且累计参加摇号期数越多的申请人,中签率就越高。”目前,深圳车牌个人摇号中签率约为 0.24%。
同时,《征求意见稿》拟对企业纳税额度认定时间、申请人居住地为本市的情形、申请增量指标编码有效期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适当放宽增量指标申请对象范围和条件。
具体来说,按照现行细则,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有 4 种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居住地在本市”,而《征求意见稿》将其扩展为 7 种情形。
“居住地在本市”7 种情形包括:
本市户籍人员;
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 2 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 现役军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近 2 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 2 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或持有广东省核发登记地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 24 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深汕特别合作区户籍人员;
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 A 卡或 B 卡,且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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