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理解,电商平台商家售卖假货,本质上也是一种专利侵权行为,对此,本次国务院送出的意见稿明确表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应当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本条第一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法案正式生效,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到假货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同时不仅售卖假货的商家要受到惩罚,商家所在的电商平台也将连带受罚。相信这将对假货问题的解决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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