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号消息,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销售的手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静电放电、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比吸收率标识要求、靠近耳边使用的手持式无线通信设备的SAR、最大声压级、最大输出电压、分辨率、亮度、对比度、输出电压、输出电流、无负载能量消耗、直插式设备、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异常热、标志、0.2ItA放电、热滥用。
经检验,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主要包括以下三款:
所有提供公众靠近人体头部使用的移动电话应标识下列内容:在产品说明书中应以黑体字表示:“本产品电磁辐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为X.X W/Kg,符合国家标准GB 21288-2007的要求。”,并鼓励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电磁辐射比吸收率(SAR)最大值(X代表数字0-9)。另外,在产品说明书上应标明心脏起搏器、助听器、植入耳蜗等使用者在使用本产品时需注意的事项。很多企业只注意到标识其中之一,或者在标志标识中存在的不规范或者不准确钻质量空子的现象,如格式不严谨,标识的医疗设备不明确等等,不满足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也直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应选择行业内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和影响力较广的品牌,这些企业都具有很好的质量管控体系,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应通过手机参数进行合理选择;应注意检查结构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位置是否拼接紧密,按键柔软舒适等问题。不要盲目追求贵的手机,适合自己的手机就是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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