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李本年介绍,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快件投递服务的,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智能投递设施名称、地址、保管期限、提取方式以及投诉渠道等相关信息。如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提供投递服务。
此外,条例还规定,智能快递柜应设置不少于 18 小时的免费保管期限。另外,野蛮分拣快件将被处罚。
IT之家了解到,《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将于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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